液压破拆工具组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8号)防汛办公室215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 年11月13日11点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液压破拆工具组购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12万元。
(四)采购需求:
1. 实施液压破拆工具组购置项目,主要工程量:
(1) 液压扩张器应满足工作压力≥700bar、扩张力(扩张臂顶端垂直距离≥65mm)≥51-68kn、扩张距离≥700mm;
(2) 液压剪切器应满足该产品工作压力≥700bar、重量≤14kg、开口距离≥150mm、剪切能力≥33mm圆钢(Q235A材料);
(3) 液压剪扩器应满足工作压力≥700bar、扩张力≥43~47(测力点位置距扩张臂顶端的垂直距离≥66mm)、剪切能力≥33mm、圆钢≥16mm钢板(Q235A材料);
(4) 液压撑顶器应满足工作压力≥700bar、最大撑顶力≥142kn、活塞行程≥300mm、退回行程长度≥455mm、伸出行程长度≥755mm;
(5) 机动泵应满足工作压力≥700bar*2、可同时操作两台救援设备、带涡轮增压双倍流量功能、功率≥2.2 KW,低压输出流量2*3.0L/min,高压输出流量:2*0.7L/min、液压油箱容量≥3.0L;
(6) 液压手动泵应满足工作压力≥700bar、可在有爆炸危险的场合使用、最大手柄力≤350N;
(7) 液压万向剪切钳应满足工作压力≥700bar、剪切能力20mm圆钢(Q235A材料)、开口距离≥60mm。
以上报价中需包含根据甲方要求对使用人员开展液压破拆工具组培训及使用等费用。
2. 结算及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单价承包,按实结算;不支持预付工程款,项目完成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无息转账支付100%工程款;
3. 成交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4、技术要求告知书(见附件)。
(五)合同履行期限:20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金渠道:经费已落实。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防汛办公室。
(三)方式: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有效)并提交采购人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获取采购单位盖章的报价资料(包含报价表和技术要求告知书回执,自行下载无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材料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对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1-3项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再重复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1份(不含资格初审资料),至少包括以下:
1、现场获取采购单位盖章填写的报价表;
2、技术要求告知书回执;
3、承诺书;
4、授权委托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中须包含授权委托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上述所列1-4项为必须提供内容(加盖公章有效),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均作无效标处理。响应文件未装袋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的拒绝接受。
(二)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4年11月6日10时00分。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
五、开启
(一)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
(二)地点: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淮安市深圳路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现场察看。不组织。
(三)确定的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我单位采购履约诚信黑名单。
(四)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
(五)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各潜在供应商造假或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恶意串通等情形的,将取消评审资格,如中标后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
(六)供应商中标后,凡涉及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部门的各种延伸审计和检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防汛办公室
2、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8号
3、联 系 人:徐先生
4、联系电话:13179518006
(二)采购人监督部门信息
1、名 称: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纪律监督室
2、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8号
3、联 系 人:胡先生
4、联系电话:0517-83561008
请各潜在供应商领取报价有关资料后,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报价准备,按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